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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我的咖啡館辦公室只run了幾天就結束了。

結束的原因,是因為從今天起,這個星期必須要在下午四點十五分整等大哥女兒幼稚園的娃娃車到樓下,然後把她接到家裡。

我不是什麼女權主義者,也不是什麼保守社會留下的遺毐,但我真的覺得做父母的人有義務也有責任要照顧好自己的小孩,沒時間照顧小孩,沒能力養小孩,那就不要生啊!

最看不起那種人,有錢買名牌包,沒錢請保母。回家哭窮說什麼為了繳房貸,壓力大到都睡不著覺;所以要父母親幫她照顧小孩。

真是奇怪了,有本事歡天喜地要結婚,然後做愛做的事又不用保險套,弄出一條無辜小生命,然後就變成別人的責任了? 奇怪了,不是滿口養育小孩的媽媽經,還有一群了不起又高知識水平的幼教界朋友,難道沒人告訴她,自己生的小孩自己教嗎?就為了省幼稚園下課後的畫畫課學費,所以把自己的小孩塞到別人家裡,就沒事了喔? 只為了每個月可以多買一個LV還是Gucci嗎?

只是因為我辭掉朝九晚五的工作,打算創業,做個人工作室;那也不代表我就有這個義務得天天待在家只是為了接別人的小孩放學。

有沒有搞錯啊?

我從來沒有答應幫別人當保母還是開安親班吔~

什麼時候轉業成了必須當司機、當保母的原罪?

不是我不搬出去,是誰說除非我嫁人不然不要想搬出去的?

我喜歡小孩,但我不喜歡愛哭又無理取鬧的小孩好嗎?

我也不喜歡一個永遠把誰是第一名、第二名掛在嘴邊的小孩。

我同樣不喜歡一個老是嚷嚷要去跟媽媽告狀的小孩。

對,我對這樣的小孩毫無耐心,所以請把這樣的小孩帶回家自己照顧。

我知道我思想偏激又沒有愛心,我也知道我自私自利又沒有同理心,我同樣知道我錢賺得沒人家多,書唸得沒人家高,工作七零八落離廢人的距離只剩下五公分。

但儘管如此,我還能做一件我唯一能負責任的事:我沒有生一個小孩,然後把她扔給別人造成別人的不便與麻煩。

 

繼續騙吧,繼續揹著你新款的名牌包回家哭窮,為了繳房貸壓力好大,沒錢請保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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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ling131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