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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意間發現自己對於已經不存在生命中的人還有這麼深的怨恨,現在想起來還是覺得毛骨悚然。

那個我認為"此生不值得記憶,更不值得回憶"的前男友,簡稱r(r is for rubbish),在分手後出現在我夢中只有兩次,兩次他都是趾高氣昂的出現,而我都毫不客氣的揮拳用力的揍他,醒來後都還能感覺到心跳的好快好快。即使我已經幾乎忘掉他的一切,但我仍然期待有一天可以在電視上看到他成為各種災難新聞(例:空難、地震、火災)的主角或是社會案件的兇手被判死刑,只是要連累無辜第三者覺得有點不捨;不然我非常期待看到他被處以各種可能的極刑,然後屍骨無存,絕子絕孫。

我原本以為我大概不會再有什麼感覺了,只是當舅媽打電話來,好意想幫我介紹相親對象時,我才發現那股恨意和厭惡也許從來沒有消逝,只是我把那些情緒塞到角落,一旦打開記憶的盒子,那些恐怖的陰影會歷歷在目。

其實過了一定的年齡以後,就漸漸懂得什麼東西很多餘,什麼才是我應該去把握的。而現在到未來的計劃中,我最不想再去碰的就是婚姻。不想再把時間浪費在這種有更多不確定性的事情上。

當我可以一步步擁有我想要的東西,車子,包包,和自由;我憑什麼要把我擁有的這一切和一個不知從哪冒出來的陌生人分享? 我的家人承受最多,我的朋友體諒最多,他們最有資格和我分享這一切。而那個自稱可以給我後半輩子幸福生活的人,只是因為一個廉價的戒指就要我去和他分享我的人生,還要我去侍奉他的父母? 靠邊站吧,他算哪根葱啊?

就像魔鬼以前常跟我說的話:這輩子碰到任何事都不要去求人家。我不會再為了一個陌生人去委屈求全,或是去容忍生活中的瑣事,更不可能為了他做任何的讓步。

不是家人也不是親人更不是朋友的就是:陌 生 人。

我好不容易才脫離了愛情的毐,又要拿倫理道德的觀念要我去找個人嫁了,只為了不讓父母有遺憾嗎?

舅媽說,如果我這麼堅決要一輩子孤單,那應該坦白的讓父母知道。因為媽媽最近跟她說了很重的話,說這輩子最大的遺憾就是沒有把我嫁出去。

問題是,現在家中風平浪靜,我幹嘛再去做一件這麼無聊的事然後再讓所有的人難受? 我浪費了自己的青春談了非常不值得的戀愛,賠上金錢和人生,現在好不容易不再天天帶著怨恨度日;又要把傷口挖出來,然後為了不結婚這種事情全家吵翻天嗎?

為了結婚去相親,本來就是一件很瞎的事。如果法律有規定單身過了一定年齡就得判死刑或是關進療養院,那趕快把我抓去槍斃,我沒有第二句話。

如果緣份逼著我非得走上這條我再也不想去碰的路,那就算躲到天涯海角,我還是會順從天命戴上那個廉價的戒指。

這才是命運。

但當我還可以選擇的時候,結婚還是跳樓,我會毫不猶豫的從頂樓往下跳。

我相信在空中自由墜落的快感和死前數秒的痛苦,都好過再陷入感情生活那種無止盡的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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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ling131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