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大概猜到我的寶貝快要到第一個萬級大保養,最近接到熱心的前同事來"邀約回廠"。

"喂,不要給外人賺啊,幹嘛不給自己人賺,來xx就好了嘛!"

其實,我本來想去新竹,有免費的米粉跟貢丸湯可以吃;也可以去濱江,有免費的腳踏車可以去河濱公園騎兩個小時再回去牽車,但我就是不想回去原來的公司。我沒有忘記老鼠會從哪張椅子腳冒出來,也沒有忘記打烊後的杯子是不收的,任由蟑螂老鼠爬著玩;也不想回去幫那群人面獸心的怪物做業績。只是,mobile 01版上最惡名朝彰的公司還把我當自己人,感覺有點肉麻吧。

當初車子的保險,不想給原據點做業績,覺得還是缴回總公司,結果被拒收,說這樣得罪人,到時候又問出一堆有的沒的。沒有第二句話,我交給到了三菱的好朋友處理。工作上,私底下,沒給過我一次好臉色。

現在我離職了,把我當自己人?

有一次走在路上,我突然想到我應該把那個自稱是我父親好友的老闆,當長輩還是老闆? 如果是個可敬的長輩,不會在假日強迫我去那些莫名其妙的飯局然後逼著我喝酒,把我灌醉看我出醜;也不會故意在同事面前挑撥離間讓我生不如死;所以,他應該是個生意人,最多就看在薪水的份上尊敬他一下,離職了,頂多,不潑他大便是因為可憐我家的水瓢…這是我看妻子的誘惑笑到流眼淚的一句話,但也真的觸動我心裡真的很受傷的部份。那一陣子,天天看善德女王談論怎麼做一個好君王,深深體會這個老闆不可能成為什麼明君,我可以選擇忍氣吞聲或是有骨氣的離開;一直到最後,我決定不原諒他在眾人面前用三字經羞辱我,只因為我拒絕在休假日又得去陪酒。

昨天請很久不見的學長吃飯,聊到我離職的真正導火線,其實是因為我的身體沒有辦法再這樣去陪酒。我忘不了老闆在飯局上逼著我喝酒,說不喝下那杯酒就是把我父親的面子扔在地上踩,這件事讓我覺得在當下我如果不做,是在丟我父親的臉;但我喝下去的結果,是接下來的嘔吐和宿醉。我不年輕了,我很努力工作是因為我知道離開不一定能找到薪水更好的工作,但留下來,我可能必須為這種不正常的飯局在往後付出慘動的代價。變胖、頭昏、工作效率不佳還是其次,我很怕得痛風,更怕引起困擾我二十多年的偏頭痛。沒痛過的人不了解那種想把一束針往頭皮扎的痛楚。

大概是只有我還有利用價值的時候,才叫做自己人吧。當我還有能力付帳單的時候才叫做自己人。

不知道當他們說出這三個字的時候,有沒有照照鏡子,看看眼睛上面是不是有個閃亮亮的錢符號。

我接受了正義永遠不會來這件事。

同時,也拒絕當你們的"自己人"。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bling131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